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6-12作者:科技处编辑:黎昱睿审核人:陆志荣浏览量:
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交办科技函〔2020〕811号,以下简称《通知》),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的统一安排,现就开展2020年度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审查、择优遴选,经内部公示(单位办公内网或张榜公示)并征求纪检部门意见无异议后推荐申报。申报单位要在人才培养、使用和支持方向明确承诺落实相关支撑保障条件。
(二)推荐对象开展的科研工作应符合交通运输发展需求。重点推荐在科研一线潜心研究的科技人才和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得申报,鼓励企业积极申报人才计划。
(三)各单位应将推荐对象的代表作、学科领域活跃度和影响力、重要学术组织或期刊任职、研发成果原创性、成果转化效益、科技服务满意度等作为核心考察指标,以职业属性和岗位要求为基础,体现人才分类评价的要求。
(四)同一申报人员不得通过多个渠道重复申报,不得同时申报当年的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负责人,已获省部级及以上人才计划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创新团队可由一家单位牵头联合多家单位申报,牵头单位的人数应占团队核心成员一半以上,且不能作为核心成员同时申报其他创新团队。连续两次申报未入选的暂停1年。
(五)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负责人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后出生),优先支持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的青年科技工作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西部地区申报人员年龄限制可放宽2年,在支持期(5年)内因个人原因离岗的,其取得的人才称号和相关支持措施自动取消。
二、推荐程序
(一)推荐渠道。
各学院负责审核并推荐本学院人才计划、创新团队、示范基地申报,科技处(创新团队、示范基地)和人事处(领军人才)汇总后按交通运输部办公厅要求推荐上报。请各学院6月18日前将推荐的领军人才、创新团队、示范基地分别报人事处和科技处。
(二)遴选程序。
交通运输部的人才计划遴选分为网上初选和会议评选两个阶段。
1.网上初选。各推荐单位组织有关申报单位登录“交通运输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基本信息,并上传完整的推荐表及有关证明材料,有关格式文件可在交通运输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219.143.235.48/jt)相关专栏下载。交通部将在形式审查后,组织专家通过网络开展同行评议,择优进入会议评选。
2.会议评选。各推荐渠道需将通过网上初选的申报材料(纸质文件一是两份,需盖章并附推荐单位意见,同时报送PDF格式电子版文件光盘)统一寄送至申报受理机构,交通部将组织专家通过质询答辩的方式进行会议评审(会议时间地点及具体形式另行通知)。
三、受理和咨询
科技处
联系人:凌 玲 联系电话:023-62653294
人事处
联系人:王礼刚 联系电话:023-62652439
附件:
1.交通运输行业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荐表
2.交通运输行业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推荐表
3.交通运输行业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推荐表
科技处人事处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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