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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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交通大学智慧城市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实施细则

日期:2023-04-04作者:编辑:重庆智慧城市学院审核人:何荣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调剂是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和完成招生计划的关键环节。为规范我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我市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渝教招发〔2023〕4号)、《重庆交通大学202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以及重庆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相关会议精神,结合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安全性的前提下,坚持透明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选拔。

第三条智慧城市学院实行差额复试。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

第四条智慧城市学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调剂、复试工作,负责制定智慧城市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实施细则。

第三章调剂政策规定

第五条拟调剂专业

学习形式

类别

专业代码

专业领域

拟调剂人数

全日制

学术学位

081600

测绘科学与技术

7

0816Z1

智能测绘与时空信息工程

4

专业学位

085700

资源与环境

17

第六条调剂考生必须符合重庆交通大学相关专业报考条件(见重庆交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第七条初试成绩必须达到国家2023年复试最低控制线(A类)要求。

第八条综合考察考生本科专业、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科目与我院调剂专业的一致性和相关性、考生初试总成绩、考生初试专业课成绩、考生学科背景等内容,择优选拔调剂。

第四章调剂时间

第九条 符合我院调剂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调剂系统开通后,4月6日00:00开始可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进行调剂申请,我院调剂系统首次开放时间为4月6日00:00-14:00。

第十条 是否进行第二批调剂,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第一批调剂时间根据学校规定另行通知,根据择优选拔原则,经学院初步审核后,将拟发放复试通知书考生名单添加至复试通知书发放备选库,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后统一发放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方可参加我校复试,考生接到复试通知以后需要在复试通知时间内确认,若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

第五章调剂要求

第十二条本实施细则中对本科专业代码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与2020版之前的本科专业代码兼容。

第十三条测绘科学与技术(081600)调剂原则。

第十四条资源与环境(测绘工程)(085700)调剂原则

第十五条智能测绘与时空信息工程(0816Z1)调剂原则

第十六条在第十一条至第十二条里,按照顺位优先序列依次筛选,第一顺位优先;同一顺位,按调剂考生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总成绩相同者,按照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选择。依次发放复试通知,额满为止。其余未尽事宜按照重庆交通大学调剂要求执行。

第十七条调剂复试工作群

(1)有关调剂情况咨询,可加入“调剂咨询QQ群“(群号:284130788);

(2)进入智慧城市学院2023年调剂复试名单的考生在接到复试通知后1个小时内“接受复试通知”,并按照调剂复试通知内容加入“调剂复试QQ群”,加入申请时写明:姓名+身份证号;进入群后,请把自己的群名片改为实名。

第六章其它

第十八条调剂考生复试安排请考生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第十九条其他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咨询重庆交通大学智慧城市学院023-62903439江老师。

第二十一条监督与投诉

重庆交通大学智慧城市学院023-62903439

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3-62650942,62652644

重庆交通大学纪委监察处023-62652747

第二十二条本细则解释权归重庆交通大学智慧城市学院。

重庆交通大学智慧城市学院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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