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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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智慧城市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5-29作者:编辑:重庆智慧城市学院审核人:何荣波浏览量:


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鼓励和支持我院大学生积极参与创新创业活动,根据《重庆交通大学智慧城市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学院将组织开展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院级培育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类型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

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

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

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的创业实践活动。

二、项目申报

1.申报对象

(1)我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为保证项目的开展持续性和辐射面,项目负责人须为我院本科一年级到三年级学生;

(2)申请者应品学兼优,对科学研究、科技创新或创业实践具有浓厚的兴趣;

(3)申请者必须是团队,鼓励学科交叉和年级交叉组团申报,团队人数不得超过5人,要求分工明确、团结协作;

(4)项目主持人限1人,每名学生每次最多参与2个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未结题验收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新的项目,但可以作为成员参与新的项目。

2.指导教师

(1)申报团队经双向选择或学院配备指导教师1名,鼓励邀请企业专家或行业专家担任导师;创业实践项目实施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的双导师制;

(2)指导教师须认真履行指导职责,负责全过程指导学生进行项目研究,定期组织学生进行讨论交流;

(3)每位教师指导项目不超过2项。

三、申报名额及要求

1.申报原则

已经立项的项目不能再重复申报,已参加过各级各类竞赛的作品不得申报。

2.选题原则

内容具有创新性,方案具有可行性,避免项目过大、过难、过空。鼓励结合专业、结合应用、结合热点、结合“互联网+”等申报项目。

3.申报方式

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自主确定研究项目,填写《重庆交通大学智慧城市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培育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报学院。

四、项目评审

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的立项基础、创新性、必要性、可行性及项目格式等进行评审,确定院级大创计划培育项目。拟参加2024年“大学生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和创业基金计划的项目将优先立项。

五、材料报送

申报材料只提供电子文档,项目负责人于6月12日前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zhjxb@cqjtu.edu.cn。报送材料包括:

(1)智慧城市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培育项目申报书(附件1);

(2)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院级培育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2);

请将电子版材料压缩成一个文件包,文件名为“项目负责人姓名-2023大创院级培育项目申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老师 62903439。

六、工作要求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是国家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精神、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重要政策举措,是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次遴选出的项目为2023年院级大创培育项目,2023年10月将对本次确定的院级培育项目的研究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检查包括项目进展情况、项目阶段性研究成果等。根据项目阶段性进展检查质量,择优推荐校级项目。

特此通知。

附件:

1.重庆交通大学智慧城市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培育项目申报书;

2. 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培育项目汇总表;

3.重庆交通大学智慧城市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

智慧城市学院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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