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首页/ 首页 / 正文

智慧城市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日期:2024-01-17作者:编辑:重庆智慧城市学院审核人:何荣波浏览量:


根据学校《重庆交通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交大〔2021〕277 号)要求,结合我院办学实际,特制定我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细则如下:

一、转专业考核工作组名单

组 长:蔡晓禹、 何荣波

副组长:唐菲菲、 王净萍 、罗 珣

成 员:李华蓉 、何 勇、 马 威、 周李磊 、吴 寒、 张建梅

秘 书:张言

二、转入细则

1.申请转入条件:

(1)符合《重庆交通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第三章相关规定的;

(2)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学生申请转入的,高考选考科目应为物理;

(3)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0;

(4)在校或部队服役期间无违纪违规行为;

(5)无补考记录。

2.接收专业与名额:

选拔性转专业计划人数不低于本专业一年级学生人数的5%,退役复学转专业计划人数不低于选拔性转专业计划人数10%。各专业选拔性计划与退役复学计划不相互调剂。具体人数为:

专业名称

选拔性转入人数

退役复学转入人数

测绘工程

6

1

地理空间信息工程

3

1

3.考核方式与安排:

报名超出本专业转入限定人数的,由学院对初审通过的学生单独组织考核(笔试),笔试内容为《测绘工程概论》相关内容,时间30分钟,考核安排另行通知。

4.转入标准:

(1)选拔性计划与退役复学计划分别考核招收;

(2)申请转入人数未超过限定人数的,直接转入。申请人数超过限定人数的,根据学生综合成绩排名,择优转入。

其中:综合成绩=平均学分绩×60%+笔试成绩×40%;

综合成绩排名相同的,有特长者优先。

三、转出细则

符合《重庆交通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第三章相关规定的。

四、工作安排

1.学生提交材料清单包括:转专业申请表、成绩单、获奖证书或特长证明材料、申请人及家长身份证复印件。

2.学校下达转专业通知后,学生根据文件要求填报。

五、拟转入的学生最终名单由考核工作组审定后进行公示。

六、本细则从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由智慧城市学院负责解释。

智慧城市学院

2023年12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