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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城市学院推荐2027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日期:2026-07-22作者:编辑:智慧城市学院审核人:陈坚浏览量:


为确保智慧城市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的顺利开展,激励本科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和全面发展,根据《重庆交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智慧城市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的制定,推免工作的组织实施,以及受理学生申诉和处理等。成员构成如下:

组 长:院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副院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成 员:学科办主任、系主任、系副主任、实验教学中心主任

秘 书:教学办主任、毕业年级辅导员

二、推荐基本条件

(一)推免生应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专业计划内必修、选修课程(不含校选)无不及格记录,加权平均成绩在专业排名前30%(包含位于专业排名30%),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0。成绩排名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重修、免修成绩不参与排名计算。

4.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或全国大学小语种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

5.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二)对在校期间获得A类学科竞赛三等奖以上奖励(需排名前3位),或以第一作者(且单位署名为重庆交通大学)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与学科专业相关科研论文的,确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特殊优秀学生,成绩专业排名可放宽至前50%(包含位于专业排名50%),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5。

三、推免名额

1.学院推免名额划分为专业名额和候补名额两类,两类名额数量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统筹确定。专业名额在各专业应届毕业生人数的基础上,向国家一流专业、考研率高的专业倾斜;候补名额根据学校当年下达学院推免生名额综合确定。

2.学院推免名额在各专业申请学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序确定。

四、综合成绩计算

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将学生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学校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实施奖励加分制度,以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综合成绩由学业成绩、奖励加分成绩构成。

综合成绩=学业成绩×85%+奖励加分

学业成绩为前三年专业计划内所有必修和选修课程(不含校选)的加权平均成绩。计算方法为:

学业成绩=∑(课程成绩×该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奖励加分根据学生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取得成果以及获得荣誉进行认定和加分,总分值不得超过15分(奖励加分标准见附件1)。

五、推免程序

1.学院公布学校推免工作办法及学院实施细则,认真宣传、组织,切实做好推免生的选拔和推荐工作。

2.学生应认真了解学校推免工作办法和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确认推免报名条件。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在2026年9月7日12:00前,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提交申请和相关材料。

3.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学院实施细则审查报名学生基本条件,审核奖励加分成果,计算学业成绩和奖励加分,进行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推免生排序名单,并公示3天。

4.学院根据学生综合成绩排名以及推免生名额确定学院拟推荐名单,上报教务处。

5.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最终产生推免资格获得者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引发的异议,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会同相关部门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公示无异议,由学校将推免资格获得者名单上传至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同时推免资格获得者要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相关手续。

六、提交材料

1.提交材料清单

(1)《重庆交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1份(如分布两页,双面打印);

(2)《智慧城市学院2027届申请推免资格名单汇总表》1份;

(3)满足奖励加分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所有支撑材料合并为一个pdf文件;证书原件须查验);

(4)《重庆交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两位专家推荐信》各1份。

(5)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承诺书1份。

备注:电子版提交教学办邮箱:zhjxb@cqjtu.edu.cn;纸质版提交至学生活动中心421办公室。

2.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备注:上述材料均不退还。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其他

1.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免试录取资格:

(1)研究生入学前未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者;

(2)受到法律、行政处罚或学校纪律处分者;

(3)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者;

(4)已签订就业协议并未及时解除协议或者申请出国者;

(5)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2.本实施细则适用于2027届普通本科毕业生,解释权归智慧城市学院。

智慧城市学院

2026年7月

附件1

重庆交通大学智慧城市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奖励加分标准

加分

类别

获奖级别

建议加分范围(分)

备注


A类一、二、三等奖

5、4、3

1.学科竞赛分类依据以《重庆交通大学2026年本科学生学科竞赛分类调整结果》(交大教〔2026〕17号)为准;

2.同一学科竞赛多次获奖的或同一项目内容参加不同学科竞赛获奖,取奖励最高分值,不累加;

3.团队性竞赛获奖项目排名前3按100%奖励分值加分,项目排名4-6按50%加分,其他按20%加分;

4.比赛设置特等奖的,特等奖按一等奖分值加分;

5.未涵盖学科竞赛,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依据本办法设定竞赛项目、级别和加分上限;

6.学科竞赛类别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学科

竞赛

B类一、二、三等奖

4、3、2


C类一、二、三等奖

3、2、1


D类一、二、三等奖

1、0.5、0.2


学术

成果

SCI、EI、SSCI、CSSCI收录的期刊论文

5

1.成果作者单位须为重庆交通大学,分两类署名情形认定:

(1)独立作者:申请者单独署名;

(2)第一作者(申请者)+本校导师第二作者:导师可兼任通讯作者,通讯作者不得为校外人员。仅学生全程主导核心创新工作方可认定有效。

2.第一作者(申请者)+本校导师第二作者论文有效判定标准:申请者独立完成研究构思、核心试验论证、全文撰写;导师仅提供选题指导、文稿修改、科研平台等辅助支持,未主导核心创新。同时,申请者需同步提交原始实验记录、论文各版本修改稿、投稿系统截图、导师签字版作者贡献说明,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复核创新贡献。

(1)核实学生全程主导创新、导师无实质性原创贡献:按对应成果等级分值的50%折算计入学术成果得分;

(2)查实导师主导创新、学生仅承担资料整理、基础操作等辅助劳务,或存在署名造假、数据失真、学术不端等问题:该成果不予计分,取消申请人本轮推免申报资格,并依据学校学术诚信相关规定追责。

3.论文内容须与本学科专业相关或与本人参与的创新创业项目研究内容相关;

4.发表论文一律以所提供的原件为准,录用通知不予承认;被检索的论文须提交检索机构盖章的正式检索证明;

5.普通期刊、会议论文通过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认定后有效,认定篇数最多不超过2篇,新闻类文章不算;

6.学术成果类别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中文/科技核心期刊论文

3(中文核心)/1.5(科技核心)


普通期刊、会议论文

0.2、0.1


专利授权

发明专利

3

1.专利授权须为原始发明,专利权人为重庆交通大学,限第1发明人。受理阶段或转让、变更发明人的不予承认;

2.专利授权类别奖励项目中,相同内容有多项专利授权的,只计算一次奖励分值,不累加。其相同性由推免小组认定;

3.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限第1发明人/著作权人,每人总数累计不超过2项;

4.专利授权类别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


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

0.5


文体竞赛

国家级文艺类竞赛

一、二、三等奖

4、3、2

1.以团体为单位参加比赛的,成员总数少于(含)11人的,各成员按相应等级得分的1/2加分;成员总数超过11人的,各成员按相应等级得分的1/4加分;篮、排、足 以实际比赛上场主力队员人数加分;

2.比赛设置特等奖的,特等奖按一等奖分值加分,其他等级顺延;

3.文体竞赛类别奖励项目中,有多项获奖的,只计算一次奖励分值,不累加;

4.文体竞赛级别由校团委和体育部认定;

5.文体竞赛须为政府部门举办的各类赛事,获奖证书须有各级相关政府单位公章。由教育部(或国家体育总局)主管,且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全国性一级学会/协会主办的文体竞赛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核后,视同政府主办赛事予以认定。

6.文体竞赛类别累计加分不超过4.5分。


省级文艺类竞赛

一、二、三等奖

3、2、1


国家级体育类竞赛

1-8名

4.5、4、3.5、3、2.5、2、2、2


省级体育类竞赛1-4名

3、2.5、2、1.5


荣誉

称号

全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三下乡”先进个人等其他国家级荣誉

4

1.荣誉称号类别奖励项目中,同一项目名称获得多项荣誉称号的,只计算一次奖励分值,不累加;同一项目名称获个人奖、团队奖时,取奖励最高分值,不累加;

2.除表中列举的校级荣誉称号,其余校级荣誉称号证书须有学校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3.团队荣誉称号排名前3按100%奖励分值加分,排名4-6按50%加分,其他按20%加分;

4.荣誉称号类别累计加分不超过4分。


重庆市优秀共产党员、重庆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三下乡”先进个人等其他重庆市级荣誉

2.5


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三下乡”先进个人等荣誉

0.3


英语水平

通过六级,且不低于550

2



通过六级,但低于550

1


其他

进入国际组织实习

1

1.国际组织实习:实习时间不少于3个月。需要提供实习单位接收函、实习结束后的实习证明,并在国际合作交流处备案,只计算一次最高奖励分值;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科研训练项目等须已结题验收;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团队项目、科研训练团队项目等排名前2按100%奖励分值加分,项目排名3-4按50%加分,其他按20%加分,分别只计算一次最高奖励分值;

4.其他项目类别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


公派海外(境外)学习经历(半年或一学期以上)、应征入伍

2


承担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国家、市级、校级)

2、1、0.5

说明:1.所获奖励加分成果均为大学在读期间获得,须提供证明材料,截止日期为推免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2.学生与直系亲属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奖励加分标准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3.奖励加分累计不超过15分。

4.所获奖励加分成果,学院认为必要时,可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织学生进行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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