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交通大学智慧城市学院推荐2024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日期:2023-07-14作者:编辑:重庆智慧城市学院审核人:何荣波
为确保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的顺利开展,激励本科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和全面发展,根据《重庆交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智慧城市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智慧城市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的制定,推免工作的组织实施,以及受理学生申诉和处理等。成员如下:
组长:蔡晓禹 何荣波
副组长:王净萍 罗 珣
成员:李华蓉 何 勇 马 威 唐菲菲 张用川
秘书:张建梅 杨 玥
二、推荐基本条件
(一)推免生应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并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专业计划内必修、选修课程无不及格记录,加权平均成绩在专业排名前30%(包含位于专业排名30%),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0。成绩排名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重修、免修成绩不参与排名计算。
4.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或全国大学小语种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
5.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二)对在校期间获得A类学科竞赛三等奖以上奖励(需排名前3位),或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与学业相关科研论文的,确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特殊优秀学生,成绩专业排名可放宽至前50%(包含位于专业排名50%),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5。
三、推免生数量
根据学校当年下达我院推免生名额执行,按照申请人的综合成绩顺序推荐,并列排名情况下,根据学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等综合考虑,由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讨论决定。
四、综合成绩计算
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将学生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学校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实施奖励加分制度,以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综合成绩由学业成绩、奖励加分成绩构成。
综合成绩=学业成绩×85%+奖励加分
学业成绩为前三年专业计划内所有必修和选修课程(不含校选)的加权平均成绩。计算方法为:
学业成绩=∑(课程成绩×该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奖励加分根据学生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取得成果以及获得荣誉进行认定和加分,总分值不得超过15分(奖励加分标准见附件1)。
五、推免程序
1. 学院公布学校推免工作办法及学院实施细则,认真宣传、组织,切实做好推免生的选拔和推荐工作。
2.学生应认真了解学校推免工作办法和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确认推免报名条件。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按要求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提交申请和相关材料。
3.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学院实施细则审查报名学生基本条件,审核奖励加分成果,计算学业成绩和奖励加分,进行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推免生排序名单,并面向全院学生公示3天。
4.学院根据学生综合成绩排名以及推免生名额确定学院拟推荐名单,上报教务处。
5.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最终产生推免资格获得者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引发的异议,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会同相关部门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公示无异议,由学校将推免资格获得者名单上传至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同时推免资格获得者要登陆“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相关手续。
六、提交材料
1.提交材料清单
(1)申请表及附件1份;
(2)重庆交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两位专家推荐信各1份
备注:上述材料均不退还。
2.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七、附则
1.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并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2.本实施细则适用于2024届普通本科毕业生,解释权归智慧城市学院。
智慧城市学院
2023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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